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了,卖家要配合办理退税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而且卖家也有义务配合办理网签撤销手续,如卖家不配合,买家凭生效判z决书和生效证明自己也可以去办理。
判z决书节选:
关于王买家请求姜卖家配合其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并返还税务部门退回的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退回的金额为准)的问题。由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王买家作为买方负担全部本次房屋买卖交易的一切税费,而实际上王买家亦已经以王买家及姜卖家的名义交纳了各种税费4773.09元与31502.39元,对此,姜卖家不持异议。由于王买家与姜卖家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因此,王买家与姜卖家作为纳税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但王买家以姜卖家名义交纳的31502.39元须姜卖家予以配合方能办理退税费手续,故对于王买家请求姜卖家配合其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费手续并返还税务部门退回的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退回的金额为准),理据充分,法z院予以支持。
因王买家与姜卖家的房屋买卖关系已经解除,故对于姜卖家请求王买家协助撤销双方于2017年4月10日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理合法,法z院予以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买二手房后房产被查封了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对查封执行提异议,防止房屋被拍卖,然后通过尽快缴清房款到法z院账户的方式,与法z院协商尽快解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觉得时间太长程序太麻烦,也可以直接起诉卖家解除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程序如下: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人z院关于人z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z院应予支持:
(1)在人z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在人z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z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2、提供担z保财产、解除查封。如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z院协商,由出卖人或买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担z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z保财产后,法z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z《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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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债的如何处理?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四条: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偿其他债务,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债务人未履屋买卖合同,债权人请求解除合同,按照原约定清偿债z务的,应予支持。
债务人举证证明所抵销的债务中存在高额利息的,应当扣除该部分利息。一方请求确认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变更、撤销协议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审查。
当事人通过以房抵债协议逃避债务,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第三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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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对方违约举证找律师的广州合拓于2024/4/23 11:27:1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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