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 商盟推荐
您好,欢迎访问!
首页 > 商务服务 > 资讯正文

关于“举证期限规定咨询”的相关推荐正文

海珠区举证期限规定咨询了解更多「多图」

来源:广州合拓 更新时间:2024-04-23 11:34:45

以下是海珠区举证期限规定咨询了解更多「多图」的详细介绍内容:

海珠区举证期限规定咨询了解更多「多图」 [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民事诉z讼中,物业公司开的明能吗?

  张静律师解:民事案件中,多种案件需要查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来认定管辖法z院。如被告没有办理,则需街道办出具明。一般法z院仅凭街道办出具的明,物业公司出具的明证明力太弱,不予采纳。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不予采纳物业公司出具的明,采纳了另外个案件中,被告自认的居住地址。

判z决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民事诉z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z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z法z院管辖。”本案中,根据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广州保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所出具的数份明前后内容相互不一致,广州保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仅凭对业主、住户进行询问就开具明,其证明力不足,本院不予采纳。上诉人在(2018)粤0103民初X号案中曾自述其自2010年1月起一直居住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在无充分反证的情况下,原审法z院依上诉人就管辖权问题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z法z院的自认作为依据,认定其具有管辖权并无不当。此外,李某提交的水电量缴费凭证亦为佐证。综上,原审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z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州对方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

  律师解答: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法z院一般不予审核,如法z院认为该证据非常重要足以影响审判的话,应当重新开庭对证据进行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补偿由此所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对对方是恶意在开庭后才提交证据,法z院还可以对其进行罚款。

《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z讼法》第z一百二十五条第z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z法z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z法z院调z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z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加盟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z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州发现生效的书了自己的权益能起诉撤销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生效的书。是否能撤销由审理认定。

相关法条:

《民事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对当事人双方的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通知他参加。人民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人民经审理,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裁定、调解书;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请求。”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执行异议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举证期限规定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4/23 11:34:45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guangzhou.mf1288.com/gzhesheng-2740571290.html

上一条:明星翻包价格了解更多「青青传媒」

下一条:坪山排水检查井厂家承诺守信「浩禾建材」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如意分类信息网立场。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附上出处及文章链接。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主营: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本页面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如意分类信息网对此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 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