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 商盟推荐
您好,欢迎访问!
首页 > 工程承包 > 资讯正文

关于“果汁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的相关推荐正文

广州果汁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了解更多「汇龙净化」

来源:汇龙净化 更新时间:2025-03-28 10:58:54

以下是广州果汁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了解更多「汇龙净化」的详细介绍内容:

广州果汁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了解更多「汇龙净化」 [汇龙净化)]"内容:

国质检食监2006年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国质检食监2006年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 婴幼儿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2006版)

               13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2.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5.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类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二、生产场所

应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生产车间内,设备之间、设备与墙壁之间应有适当的通道或工作空间,该空间的大小是以生产经营人员完成生产作业(包括清洗消毒),且不致因衣服或身体的接触而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内包装材料为原则,一般其宽度不少于100厘米。

1.对于生产碳酸饮料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冷却充气、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配料车间、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等)。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车间必须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其空气流向应从清洁区域流向非清洁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应大于3次/小时。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区根据不同种类的饮料特点和工艺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空气洁净度要求,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洁净厂房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蛋白饮料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白饮料类产品包括以乳或乳制品、或有一定蛋白质含量的植物的果实、种子或种仁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饮料。包括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

含乳饮料是指以鲜乳或乳制品(经发酵或未经发酵)为主要原料,经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饮料,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植物蛋白饮料是以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经处理、制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复合蛋白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和不同的植物蛋白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可经乳酸菌发酵)调配而制得的饮料。

二、生产场所

3.清洁作业区对于含乳饮料等需要热灌装工艺的应为10万级以上清洁厂房;后杀菌和无菌灌装工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7  通风与净化空调

7.2 气流组织

7.2.1 室内气流应保持定向流,即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7.2.2  I级洁净用房室内气流组织宜采用垂直单向流, 局部 I级洁净用房宜采用四周加围挡壁的垂直单向流,其他级别洁净用房宜采用非单向流。

7.2.3 局部 I级洁净用房送风口面积应比下方控制区面积每边至少各大 20cm以上。

7.2.4 局部 I 级洁净用房送风口下方,在不妨碍操作的条件下,应设柔性或刚性围挡壁。围挡壁至少下垂至送风口下 0.5m,也可低于操作面。

7.2.5 当围挡壁离地高于 1.8m时,若局部 I级洁净用房送风口面积不小于全室面积的 1/14,则局部 I级洁净用房的Ⅱ级背景环境中可不另设送风口。

7.2.6 Ⅰ级洁净用房回风口应均匀分布在下部两侧;其他等级洁净用房回风口宜均匀分布在下部两侧,当只能一侧布置时,生产线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

7.3 净化送风参数

7.3.1 Ⅰ级洁净用房操作台高度(一般为地面上 0.8m)的截面风速不应小于 0.2m/s,如操作面为实体平面,此高度可上调 0.25m。

7.3.2 不同等级洁净用房的换气次数应满足下列规定:

Ⅱ级 不小于 20 次/h

Ⅲ级 不小于 15 次/h

Ⅳ级 不小于 10 次/h

无等级要求 不小于 5 次/h

7.3.3 新风量按每人不小于 40m3/h 设计,还应满足排风和维持正压的需要。

7.3.4 相邻相通的洁净用房之间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应保持≥5Pa 的静压差。洁净区对室外应保持≥10Pa 的正压差。

7.3.5 产生污染的房间应保持相对负压。控制污染要求高的房间应保持相对正压。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果汁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的汇龙净化于2025/3/28 10:58:54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guangzhou.mf1288.com/szhljh-2851526688.html

上一条:兴华202204乳管镜维修电话服务至上「启泽医疗」

下一条:横拉侧卷闸维修诚信企业「固迪门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如意分类信息网立场。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附上出处及文章链接。
深圳市汇龙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承接无尘无菌洁净环境交钥匙工程,兼生产净化设备空气过滤器

本页面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如意分类信息网对此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 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