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的大小常以受害森林面积、成灾森林面积和株数来衡量。中国规定:凡烧了成片林木(包括成林、幼林和竹林),受害面积在10~1000亩者为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南方林区在1000~10000亩、 北方林区在1000~50000亩者为森林大火灾;受害面积南方林区超过10000亩、北方林区超过 50000亩者为森林特大火灾。在受害森林的单位面积上,成林被烧毁或烧死的株数在30%以上,幼林在60%以上者称为成灾森林面积。
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常用以下数字表示:①10万公顷森林中火灾发生的次数,即发生森林火灾的频率,②10万公顷森林中火烧的面积,即森林的燃烧率,③平均每次火灾的面积,④火烧面积占森林面积的百分比。
火源 同森林可燃物的燃点温度各异。干枯杂草燃点为150~200℃,木材为250~300℃,要达到此温度需有外来火源。火源按性质可分为:①自然火源。有雷击火、火山爆发和陨石降落起火等,其中的是雷击火,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呼盟和新疆阿尔泰等地区常见。②人为火源。绝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用火不慎而引起,约占总火源的95%以上。人为火源又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小孩和坏人等)。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火对森林的影响概括为有害作用和有益作用,火具有两重属性。有害作用一般是指森林火灾对生态系统的危害,森林火灾破坏森林生态生态系统平衡,火烧后森林生态系统难以恢复,如高强度、大面积的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和整个森林生态系统可以造成毁灭性的损失,更严重的会对居民财产、交通、大气环境和人们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因此,森林大火不仅无情毁灭森林中的各种生物,破坏陆地生态系统,而且其产生的巨大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直接威胁人类生存条件,而且扑救森林火灾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扰乱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如今世界各国都把大面积的森林火灾作为重大自然灾害加以预防和控制。从灾害的角度讲,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失去控制的一种自然灾害。
有益火烧可以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如低强度火烧和营林用火等。有益火烧使森林生态系统的能量缓慢释放,促进森林生态系统营养物质转化和物种更新,有益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火烧后森林容易恢复。人们常常利用火的有益作用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火烧,火成为人类经营森林的一种工具。例如,利用计划烧除减少林地可燃物和控制病虫、鼠害,促进森林天然更新;进行炼山造林或利用火烧进行森林抚育,也可以利用火烧促进灌木生长,改善栖息环境。对于火的两重属性如今还停留在研究阶段,国内外还存在很多争论。值得一提的是大火都是由小火酿成的,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初发小火的扑救作为森林防火的关键,对于火有益的方面结论和看法大多局限于火灾后的调查研究。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智能语音监控杆定价的澳盾于2024/7/5 11:26:5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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