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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服务为先「广州合拓」

来源:广州合拓 更新时间:2024-04-16 15:51:24

以下是广州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服务为先「广州合拓」的详细介绍内容:

广州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服务为先「广州合拓」 [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二手房买家超期未取得同贷书,要如何赔偿卖家?

    张静律师解答:如买家迟延取得同贷书,且在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内(一般10-15天,期间支付逾期违约金,但卖家仍不能解除合同)仍未取得,则卖家可以解除合同。但违约金如约定过高的,法z院一般都会降低。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房价10个点(87万),终法z院认为没收定金30万已足以弥补卖家损失,于是将违约金降至30万,刚好抵扣定金,互不找补。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张买家是否应向梁卖家支付违约金及如何支付的问题。如前所述,张买家逾期支付首期款已超过十日,依据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梁卖家有权要求张买家支付成交价10%的违约金。关于违约金标准,虽然合同约定以成交价10%的标准计算,但从本案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看,从合同履行伊始,便出现张买家因资金问题而无法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的问题,梁卖家在明知该情况下仍选择对此作出适度容忍,并与张买家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延长履行期限,张买家亦有通过变更申请按揭贷z款人、申请信用贷z款等途径筹金,故张买家并不存在恶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本院据实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调整为30万元。因梁卖家表示同意将其已收取的定金与违约金一并处理,两项抵消后,梁卖家无需再向张买家返还定金30万元,张买家亦无需另行向梁卖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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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未到交易期限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六条:当事人在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保障性住房,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或者民z法总则第z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z法总则第z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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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将房屋委托他人销售,能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委托合同有约定不得解除就不可以。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四十八条:合同约定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另行委托他人,委托人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主张任意解除权的,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开发商违反商品房包销合同的,如何支付违约金?

四十九、委托人违反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将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商品房或者商品房项目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包销合同无法履行,包销人请求委托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合同对损失赔偿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包销价格与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差价、包销人的实际投入等因素确定损失。

五十、包销人超出商品房包销合同的授权范围从事包销活动,致使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委托人可以向包销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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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书算是中介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算。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求购协议书、看房协议书、看房确认书、委托看房书等约定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签订买卖合同的机会,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可以认定为居间合同。

2、二手房卖家跳过中介与买家交易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卖房协议就要担责,不是代理协议,经其他中介介绍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不用担责。

相关法律条文:

五十二、委托人违反居间合同的约定,利用居间人提供的信息直接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委托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居间合同禁止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另行委托他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违反约定通过其他居间人提供的服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居间合同未禁止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利用其他居间人提供的服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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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4/16 15:51:2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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