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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离婚诉z讼程序咨询承诺守信「广州合拓」

来源:广州合拓 更新时间:2024-04-18 14:23:03

以下是广州番禺区离婚诉z讼程序咨询承诺守信「广州合拓」的详细介绍内容:

广州番禺区离婚诉z讼程序咨询承诺守信「广州合拓」 [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加建未报建的宅基地房离婚时法z院会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有的法官认为即使是违建,使用权在离婚和继承案件中也可以分割,在买卖合同中不处理。有的法官就认为违建的房屋在任何案件中都不处理,需要当事人先去完成报建或拆除违建,才给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不应当处理,应当先经过行政处理,裁定驳回起诉。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z法z院起诉。黎某现要求确认其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康乐村西约9巷8号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主张,在未经有关处理前不属于法z院受理案件范围。黎某另要求确认其是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康乐村西约9巷**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此原审法z院认为,因该宅基地房屋核准报建的层数为2.5层、建筑面积为119.2平方米,与双方确认的房屋现状并不一致,黎某应当依法向行政部门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定性处理,再就相关民事财产的归属协商或另诉解决。因此,对黎某就涉案宅基地使用权及宅基地房屋所有权所提起的诉z讼,法z院依法予以驳回。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婚内财产协议有限制人身自由条款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协议限制人身自由或涉及道德层面内容,则大概率无效。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男方婚前所有的某房屋,产权人由男方变更为男、女双方(后双方实际按上述约定变更了产权)。若今后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则自愿放弃某房屋的产权份额:1、、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2、与男方擅自分居;3、若男方不存在点情形,而女方提出离婚的。

   协议签订后数月,男方至法z院起诉离婚。男方认为:由于双方经常争吵,且女方多次要求房产加名,故男方为挽救婚姻,同意在涉案某房屋产权上加上女方名字,并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然而之后双方又产生矛盾,并分居至今。现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并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的相关内容,某房屋产权应归男方所有。

   女方认为:双方发生矛盾,过错在男方。现女方同意离婚,但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严重限制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属于无效协议,故要求对涉案房屋的产权重新分割。

  法z院判定:双方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涉及对女方人身权利的部分限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对该份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不予认可。鉴于该房屋来源于男方婚前,考虑双方对该房屋的贡献大小、双方共同生活的长短等因素,酌情认定男方享有涉案某房屋净值85%的权益份额,女方享有15%的权益份额。该房屋可归男方所有,结合上述比例及双方共同还贷的金额,由男方给付女方相应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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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写了书面房产赠予后没过户可以撤销吗?

  某夫妻欲将名下房产赠与儿子,遂委托律师起草协议,并作了律师见证,夫妻二人私z下里就这么将名下房产通过签订赠与协议的形式赠与了儿子,但在过户前,丈夫反悔了,想撤销赠与,可撤销不?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也是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所以,只要赠与方发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方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即为生效。

但是,因为赠与是无偿行为,出于公平考虑,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合同法还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夫妻双方私z下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赠与合同生效,但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双方还是可以反悔,行使任意撤销权。

   另外需注意,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撤销。若离婚后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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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该要注意些什么?

在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得注意:

  1.协议的名字,尽量能凸显出协议的本质,带“婚内”两字就更。类似“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名称是好的,避免歧义,让人混淆。

2.协议开头部分,清楚表明其“婚内财产分割”的性质。如果协议的起草者懂点婚姻法知识的话,不妨直接将《婚姻法》9条摆上去,然后写明“本协议根据《婚姻法》9条,约定如下……”之类的话。

3.协议中不宜有“如果离婚”之类的字眼或条款。当然了,如果必须得有“如果离婚……”这种条款(比如女方要求的如果离婚就得补偿的条款),那也好写清楚,这一条的生效条件与协议中别的条款不相干。如果你写成了“如果离婚,就按此协议的规定来分配财产”之类的话,那可能就危险了哦。

4.在协议中将你们想约定归属的财产明列清楚(如按房产、小车、车位、银行存款等分门别类列清楚),不要简单一句男方房产归男方,女方名下房产归女方,到后还要证明究竟存在哪些财产!

5.签协议后要及时办z理过户手续或者去公证。要避开婚姻法这种无节操的反悔,在签订协议后尽快过户,或到公证处做财产协议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因此一定要有这种风险意识,如果能办z理过户手续的,及时办z理过户手续是保险的了。不能办z理过户,那么就去公证处公证下(无论过户与否,也都可以去公证的),这样你才算把协议中约定归你的那些财产稳稳的攥在手里了。

当然,如果想协议做的天衣无缝,就不要为了省那几千块律师费,冒着损失1-2套房子的风险,随便在网上个协议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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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离婚诉z讼程序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4/18 14:23:0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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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主营: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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