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订经销合同后公司未按约发货,经销商能解除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符合经销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经销合同明确约定了如公司未在加盟商订货并付费后5-8个工作日发货的,经销商可解除合同。就支持经销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
书节选:
认为,葛某与理某公司签订的涉案《经销合同书》合法有效,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关于涉案《经销合同书》能否解除的问题。《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涉案《经销合同书》约定理某公司收到货款并同葛某确定订货品种及数量后,理某公司在5-8个工作日内可按葛某承运商发货。涉案《合同补充协议书》明确约定理某公司超过约定期限拒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发货,葛某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葛某与理某公司于2018年12月16日确定订货单后,葛某在2019年1月9日前支付包括货款在内的全部合同款项共计205200元。理某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月26日、3月5日向葛某发送了货值共计145019.5元的货物,发送货物中有价值约11万元的货物并非葛某与理某公司共同确认的订货单中的货物。理某公司上述未按合同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且发送的货物与双方确认的订购单所载货物不一致的行为显属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现葛某要求按照《合同补充协议书》的约定解除合同,符合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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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违约导致加盟合同解除,能要求赔偿开店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视公司的违约情况严重程度和加盟商的损失承担而定。可能每个案件判z决都不一样,有的支持租金损失,有的不支持。加盟商只有尽力去证明公司的违约情况严重和自己的损失巨大。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酌情判z决赔偿2万元损失,但并未明确说明各项损失多少钱。
判z决书节选: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永某公司确认自2015年10月12日起停业整改,致使邹某无法继续经营,而目前店面处于关闭状态,租金、水电等方面存在损失是实,但邹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邹某实际的租金及水电数额,且邹某在向法z院提起诉z讼之后,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人工支出也不再成为必要支出,法z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平原则,参考邹某提交的租赁合同,酌定永某公司向邹某赔偿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租金、水电损失20000元。邹某主张永某公司侵z占商铺期间自营货物(雪糕、香z烟)损失5000元,由于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法z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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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选址开店的房屋是违z法建筑,能解除加盟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加盟合同一般不会约定公司方有选址的义务,即使真有约定,不一定是违约行为,仅以公司选址的地址是违z法建筑这一个理由不能解除合同,具体以什么理由能主张解除合同请电话张静律师咨询。
关于涉案《项目服务合作协议书》是否能解除的问题。现原告本诉主张解除涉案合同,其解除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本院评判如下:
第二,关于选址的问题。涉案合同对选址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被告确认其承担协助选址的义务。现原告以被告选定的店铺为违z章建筑为由主张被告构成违约,本院认为:涉案合同并未约定被告有为原告选址并确定店铺的义务,现原告租赁的店铺系在被告提供选址意见后其自行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且根据原告提交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涉案商铺属临时建筑,可推定原告对此知情。故本院认为原告以上述理由主张解除合同理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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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盟合同解除后经营类似行业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必须是完全类似的店铺才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包某加盟的是喜某便利店。后合同解除后,包某继续在原地经营超市,终法z院认定不构成违约,超市不是便利店。
判z决书节选:
喜某公司指控包某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在合同已解除的情况下仍以喜某的名义继续营业,其无证据证实包某继续以喜某名义经营;合同关于解除合同后三年内不得投资、经营类似之零售商店规定,“类似之零售商店”应做加盟连锁商店解释,包某在加盟合同解除后利用原租赁铺位自行经营超市,并不违反合同规定,故法z院对于喜某公司指控包某违反竞业禁止条款构成违约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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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加盟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7/2 8:38:3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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